《湖州市本级展开调整乡镇土地使用税方针促进土地集约节省使用作业实施方案(试行)》(湖政办函〔2014〕46号)清晰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8元、12元、16元每平方米每年乡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征收规范。
2023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废止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方面展开调整乡镇土地使用税方针促进土地集约节省使用作业的告诉》。因为所依据的上级文件被废止,我市于2024年6月废止了《湖州市本级展开调整乡镇土地使用税方针促进土地集约节省使用作业实施方案(试行)》(湖政办函〔2014〕46号),导致我市本级乡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规范依据缺失,市政府依据《浙江省乡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则,从头发文清晰我市本级乡镇土地使用税计税规范。
在《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本级展开调整乡镇土地使用税方针促进土地集约节省使用作业实施方案(试行)的告诉》(湖政办函〔2014〕46号)废止之后,我市本级区域持续沿袭新的乡镇土地使用税计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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